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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协同发展必须解决好两个根本性问题
日期:2017-10-15 作者:石敏俊

京津冀协同发展, 追本溯源可以上溯到1984年完成的京津唐国土规划, 此后经历了京津冀都市圈区域规划, 至2014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京津冀协同发展是重大国家战略, 2015年4月30日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 2017年4月中央作出建设雄安新区的战略决策, 期间经过了三十余年的理论探索和实践发展。

京津冀协同发展要解决的两个核心问题, 一是解决北京面临的“大城市病”, 二是带动河北省的经济发展。自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京津冀协同发展, 2015年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以来, 京津冀协同发展进入了新的历史时期。近年来, 京津冀协同发展取得了重要的突破性进展, 但也要看到, 京津冀协同发展仍然面临一些深层次的问题, 尚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实现京津冀协同发展, 必须解决好以下两个根本性问题。

京津冀协同发展必须解决好两个根本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