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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博弈论的农转非进程机理分析
日期:2018-02-20 作者:石敏俊

改革开放之后, 工业化进程的加快使得我国城镇化程度也得到了显著提高, 1978—2015年, 城镇常住人口增加了6亿人, 从1.7亿增长到7.7亿。以城镇常住人口计算的城镇化率年均增长1.03个百分点, 从17.9%增长到56.1%。城镇化率的快速提高也使我国城镇化发展中亟待解决的问题暴露出来, 比如“土地城镇化”快于“人口城镇化”、建设用地低效利用, 以数量增长为核心、城镇公共服务供应能力不足, 管理水平不高等。此外, 城乡分割的户籍管理、社会保障制度、土地管理等固化了城乡利益失衡格局, 严重限制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在城镇化建设中, 地方政府、农民、企业、市民以及社会组织都是利益相关主体, 各个利益主体的诉求和预期目标不尽相同, 且存在着复杂交错的利益关系。而地方当局和农民则是城镇化建设的主要对象。一方面, 政府作为政策的制定者, 自然也是城镇化利益的参与者, 可能会利用其优势地位采取“政治设租”和“政治寻租”等手段来攫取城镇化成果红利;另一方面, 农民在城镇化的过程中, 可能会因为身份变更而产生利益诉求得不到申诉和维护等问题。由于城郊农民的城市化涉及多个行为主体, 所以比较适合用博弈论进行分析。

“农转非”是城镇化过程中一个重要的环节, 也是衡量城镇化进程的主要指标之一。发展城镇化农转非是我国推动城镇化发展、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手段, 因此评价我国农转非发展水平需要综合考虑城镇化发展水平和城乡一体化发展水平。因此, 本文重点关注在我国现行的城乡二元户籍体制下, 作为城镇化政策执行者的地方政府和作为城镇化惠及目标群体的城郊农民之间的利益博弈, 在利益博弈过程中, 本文将地方政府和城郊农民视为最大化其收益的“理性经济人”, 通过分析政府不同的农转非政策对农民的激励效果, 探究农转非的作用机理。通过分析地方政府与农民的利益博弈关系, 探究出二者在农转非进程中达到共识、合作的基点, 进而促进“农转非”的健康发展。

基于博弈论的农转非进程机理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