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21日上午,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杨开峰教授在“第三届首都治理论坛—城市的人民性及其治理意蕴”上做了题为《城市的人民性:公共管理的视角》的专题报告,通过对人民性的理论性思考2019年9月21日上午,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杨开峰教授在“第三届首都治理论坛—城市的人民性及其治理意蕴”上做了题为《城市的人民性:公共管理的视角》的专题报告,通过对人民性的理论性思考,从公共管理视角阐释了人民性的意涵。
杨开峰教授指出,人民性是公共性的核心,公共性是公共管理的核心,公共管理的一个核心议题是为谁负责、向谁忠诚的问题,因此公共管理的公共性就体现在公民或者说人民的身上。杨开峰教授还指出,公共管理的“公共”理论的构成要件包括法治性、德治性、公正性和仁义性,这些性质都与人民性具有高度一致。
杨开峰教授认为,人民性包括形式的人民性、规范的人民性和实质的人民性,形式的人民性指的是从形式上保证的人民性,规范的人民性指的是作为伦理规范的、模范的人民性,实质的人民性指的是公共价值的最终实现。形式的、规范的人民性转化为实质的人民性需要决策的人民性,即需要公共决策的过程和机制来保障和实现。
杨开峰教授指出,公共决策过程需要面对大量不可回避的问题。其中一个问题就是需要考虑人民的复合性:人民并不是单一的、统一的、同质的群体;人民具有多元性,人民的偏好和价值具有矛盾性和可变性。同时,人民还具有他在性、局限性、正义性、时空性等特征:他在性指人民有赖于外在伙伴关系而界定,局限性指人民的理性是有限理性,正义性强调对人民的界定和人民的范围,时空性则启发我们考虑未来如何可持续发展。由于人民的复杂性,公共管理寻找人民性的过程也是曲折的,需要不断从公共价值、绩效、过程、合法化、执行等一系列要素中找到具有现实意义的答案。
最后,杨开峰教授总结道,公共管理的绩效最终归结于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公共管理的体制、机制、组织、政策和战略行为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我们要把人民性作为我们的价值观和公共伦理的要求,要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
(本文系嘉宾9月21日在中国人民大学首都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第三届首都治理论坛——城市的人民性及其治理意蕴”上的专题报告,根据嘉宾演讲内容整理,已经本人审核)